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09]2228号文批准建设,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C35kV电力电缆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C35kV电力电缆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DTZBCS-HW-2012-011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为贯通长沙市东西向的核心线路,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望城坡站至光达站,线路全长21.926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19座车站, 2012年10月轨通,2013年3月电通,2013年10月开始试运营。
五、招标内容: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C35kV电力电缆采购及服务招标含电缆及相关材料、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的供应以及设计联络、试验检验、安装督导、调试、技术支持、接口配合、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服务内容。
1)货物名称:AC35kV交联聚乙烯、低烟、无卤、阻燃电力电缆。
2)货物数量:AC35kV/300mm2电缆共178.45km、AC35kV/95mm2电缆共68.15km。(暂定数量,合同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3)计划工期:现场交货2012年09月至2012年12月;设备安装、调试阶段2012年09月至2013年01月;正线电通时间2013年03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供货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是AC35kV电力电缆制造商,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3、投标人2007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运营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且合同范围含AC35kV电力电缆采购的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就AC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在开标日前12个月内没有发生过投标、中标等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没有发生过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或没有发生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市场行为不良记录等情形。投标人在开标日前24个月内没有发生过因自身设计、产品质量、维保服务过失等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7、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设备代理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2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14日 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沙市车站南路福乐康城商务楼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08室。
3、联系方式:罗先生 0731-85487074
4、获取资料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并签署保密承诺函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6月15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3、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与答疑文件以网上发布的形式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35KV电力电缆及相关服务项目。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16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保密承诺书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C35kV电力电缆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申请人,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质和技术文件涉及内容的保密性,在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的同时,我方承诺如下:
(一)严守资料机密,并采取预防措施保护保密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业主为保护其自有保密资料所采用的措施),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除用于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C35kV电力电缆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投标参考外,任何时候均不利用保密资料,以及不复制或颠倒设计保密资料。
(三)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四)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应严格限制在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人员的范围内;在项目的招投标和实施期间,掌握我方工作人员背景、履历和工作状态,对参加项目的我方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在发生泄密情况后,能为业主或相关方提供查找相关的工作人员和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五)如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我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我方应当在其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任何时候,只要收到业主的书面要求,我方应立即归还全部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业主。
(七)我方同意并接受业主向我方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我方的转让或授予我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我方转让或向我方授予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八)保证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对项目保密内容不予泄露,如对本项目内容及与其有关的内容造成泄密事故,我方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如我方违反此承诺书的要求,我方同意并接受业主对我方的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违约金处罚;
3、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保密承诺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