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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金桂路(劳动东路-香樟东路)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3-01
项目名称:
长沙市金桂路(劳动东路-香樟东路)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万

长沙市金桂路(劳动东路-香樟东路)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金桂路(劳动东路-香樟东路)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2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的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长沙市金桂路(劳动东路-香樟东路)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

2. 建设地点:长沙县黄兴片区;

3. 项目规模:本道路工程位于长沙高铁新城片区,起于劳动东路,终于香樟东路,全长1975.12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km/h,路面结构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按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路幅宽度为46m,路幅组成为:4.5m(人行道)+3.0m(非机动车道)+2.0 m(侧绿化带)+11.5 m(机动车道)+4.0 m(中央绿化带)+11.5 m(机动车道)+2.0 m(侧绿化带)+3.0 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0000万元。

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5.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工期为:20个月)。

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金桂路(劳动东路-香樟东路)项目道路工程、管廊工程、景观亮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和管网等所有配套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评标办法:执行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具有市政公用或道路桥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只有1个担任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必须承担过一个长度不小于1.4KM的以往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9人,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5. 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7.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8.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或发生过一般、较大或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3月1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3月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金桂路(劳动东路-香樟东路)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 招标文件.doc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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