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三、更正事项: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四、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内容中的
服务方、保修方、维保服务实施人全部统一修改为中标人
2.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内容中的服务要求第1.2条为:
移动式X光射线机、CT、DR全保服务包含:人工、保养、探测器、高压发生器、机架、检查床、主机、操作系统等整机部件;含球管;每年提供不限次数的人工上门维修服务;不限数量更换所需更换的备件(含球管和探测器);提供一年至少4次/台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含保养耗材),并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及质控报告等。提供每次保养后系统自动导出的保养报告,必须每次的检测项必须为PASS。
现修改为: 移动式X光射线机、CT、DR全保服务包含:人工、保养、探测器、高压发生器、机架、检查床、主机、操作系统、主控工作站和图像处理工作站等整机部件;含球管;每年提供不限次数的人工上门维修服务;不限数量更换所需更换的备件(含球管和探测器);提供一年至少4次/台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含保养耗材),并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及质控报告等。提供每次保养后系统自动导出的保养报告,必须每次的检测项必须为PASS。
3.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内容中的第十条为:
至少拥有具备医疗影像设备维修资质的专业工程师5人,需提供信息名单及联系方式,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在职证明;至少提供一位飞利浦设备的原厂培训证明文件;至少提供一位GE设备的原厂培训证明文件。
现修改为:至少拥有具备医疗影像设备维修资质的专业工程师5人,需提供信息名单及联系方式,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在职证明;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2-11-09 09:00 |
2022-11-09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11-09 09:00 |
2022-11-09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2-11-09 09:00 |
2022-11-09 09:00 |
六、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七、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宁乡市人民医院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一环西路209号
联系人:文思斯
电 话:0731-878715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71号三楼
联系人:谢奥
邮 编:410600
电 话:18569500366
监管部门名称:宁乡市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行政监管负责人:石林
行政监管联系方式:0731-8898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