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年度大口径电磁水表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磁水表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年度大口径电磁水表定点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招标内容:一体式远传型电磁水表采购,各货物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有货物的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报关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5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 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
2.7 质 保 期:整体产品质保期5年(从批次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标准要求长于此规定的,按国家相应标准执行),即验收合格后60个月,并承诺提供不少于8年的维护期(含质保期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能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须包含电磁水表)。
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社会监委和行政监委监督。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账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12: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大口径电磁水表定点采购项目”)。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12:00时~2017年12月5日12:00时,其中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4日报名时间为每天9:0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须包含电磁水表);
注:(1)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视同其提交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4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6日09:00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须包含电磁水表)。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及报名资料复印件。如发现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或复印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4、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视同其提交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 )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
电 话:0731-8445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