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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引水管线安全运行及廖家祠堂水厂应急供水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8-25
项目名称:
长沙引水管线安全运行及廖家祠堂水厂应急供水建设工程监理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万
招标人: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长沙引水管线安全运行及廖家祠堂水厂应急供水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引水管线安全运行及廖家祠堂水厂应急供水建设工程监理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6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引水管线安全运行及廖家祠堂水厂应急供水建设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第五制水分公司现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705.53平方米,地上2层,高度11.96米,基底面积601.89平方米。

  2.4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约2400万元;

  2.5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总工期270日历天;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9 招标范围:在现有基础上扩建第五厂清水池,新增清水池一座(含相关的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及阀门井、电气设备等附属设施);新建加压泵站(地上泵房+地下吸水井)及相关的阀门井、工艺控制设备、电气设备、管道等附属设施,以便在需要时将第五水厂湘江取水泵房取得的原水通过与加压泵站相连的株树桥输水管线反向输送至廖家祠堂水厂作为备用水源(应急泵组设计规模22.5万m3/d);厂区电缆沟迁改、工器具购置等其他附属设施设备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即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3.8 /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 资格审查方式:集中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集中基本资格审查,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4.3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由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社会监委和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2 交纳时间:2017年08月29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

  6.3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6.4 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6.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6.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6.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5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5日~2017年08月29日每天9:0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5)总监理工程师的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7)监理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9)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0)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红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8、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 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14:00时整,(过时不予受理)。

  8.2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9.2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投标报名资料内容一致的原件(详见招标公告第7.3条内容),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

  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可根据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核对与报名资料复印件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原件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集中资格审查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一栋502)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一栋502

  联 系 人:杜先生、曹女士

  电    话:0731—8147088转810 、18673163673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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