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建设项目排水改迁及提标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3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建设项目排水改迁及提标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
3.项目概况: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项目范围西起湘江(湘江大桥东岸接地处),东至浏阳河西岸,全长11.85公里。本次招标为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建设项目排水改迁及提标工程,工程造价约为6100万元。
桩号范围为ZK1+520-ZK2+720;ZK2+980-ZK3+720(北侧),ZK1+940-ZK2+840;ZK3+060-ZK3+720(南侧),施工内容包括d300mm-2400mm排水管道,2600*2500mm、3000*2500mm箱涵,顶管工作坑,顶管接受坑,雨水口,检查井,管沟开挖支护,原有管道拆除。
桩号范围为ZK5+460-ZK5+620,ZK6+400-ZK6+720,施工内容包括d300mm-1500mm排水管道,3000*2500mm、4000*2500mm、5000*2500mm、7000*2500mm、8000*2500mm箱涵,顶管工作坑,顶管接受坑,雨水口,检查井,管沟开挖支护,原有管道拆除。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建设项目排水改迁及提标工程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工期为90日历天,第二标段工期为90日历天。
7、监理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内必须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35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入围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任何在监项目。
3.4.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2人、监理员2人,且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有任何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3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企业入围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手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8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8月2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九、招标人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84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