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郡新宇.太和园(三期)农民保障住房小区道路及室外给排水工程
本招标项目黎郡新宇.太和园(三期)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发[2010] 121号、雨发改投发[2010] 1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黎托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位于香樟路以南、新花侯路以东、潭白路以西、规划10号路以北;
1.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20万元;
1.3 招标范围:黎郡新宇.·太和园(三期)农民保障住房小区的道路、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工程。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1.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8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入围制,即确定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1.9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凭入围通知书到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4室购买。
1.10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2.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5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配置,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2.6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7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的社保证明。
2.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9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持有《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3.1 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资格审查。
3.2 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安全员同时提供专职安全员C证);
(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提供查询相应验证社保证明真伪的相关网站);
(9)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基本资格审查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打孔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报名方式与时间
4.1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报名时间从
4.2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收款账户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账 号:66130154800000045
5.3截止时间: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黎郡新宇小区道路及室外给排水工程”,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4室
联系人:陈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82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