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洞井镇牛头村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花区洞井镇牛头村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482号、长发改投资[2016]3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 标人:长沙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工程名称:雨花区洞井镇牛头村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牛头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9047.42平方米
投资规模:工程造价约19018.72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总工期22个月(合66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3个月(合90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工期19个月(合570个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包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桩基础、主体工程、装修工程、电梯及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小区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3.2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近3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1个单项合同总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近 3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完成 1 个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 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2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10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上述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施工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5)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 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行政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3.5.1 设计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业主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业主签字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
3.5.2 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6.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业绩、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6.3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承担各自相应的法律责任。
3.6.4 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应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6.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采用基本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以银行转帐、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的方式,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交纳至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信息如下: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 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5.6 投标人在交付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 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7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 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 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人请登陆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报名时间从2016年5月13日起至2016年5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6.2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即入围。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6年5月19日10:30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进行基本资格审查,过期不予受理;
基本资格审查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应提供的资料原件如下: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⑥投标人设计、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按招标公告要求);
⑦人员部分:
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⑧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⑨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中第4、9项留原件),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请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 以邮递(快递)方式提交、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和《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应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参加开标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介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电话:0731-88889605 传真:0731-8888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