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法院新邵法院职工食堂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新邵县人民法院的新邵法院职工食堂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848号,委托代理编号:1097379-20221010-4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新邵法院职工食堂改造工程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848号
采购项目编号:1097379-20221010-4
项目负责人:孙垚林
联系电话:17373967333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561,101.13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 包: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561,101.13 | 561101.13 | 6733 |
包详情: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B07-装修工程 | 新邵法院职工食堂改造工程 | | 1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2.4施工员须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
2.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本次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明: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账号和密码。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4、法人参加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或新成立企业为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8、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90天内。
备注:具体要求见附件的招标公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1日 起至2022年10月18日止,每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桂花路祭旗坡安置小区14栋9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8,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对面三楼)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孙垚林
电 话:17373967333
2、采购人
名 称:新邵县人民法院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开发区内环南路11号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新泓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桂花路祭旗坡安置小区A区14栋9楼
邮 编:422000
电子邮箱:41843271@qq.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新泓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滩支行
银行账号:82012050002264096
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孙垚林
财务电话:1737396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