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红旗渠水系改造工程管道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红旗渠水系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审[2017]253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满足项目可研编制需要,现需对本项目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红旗渠水系改造工程管道检测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 (雨花区、芙蓉区为主)
3、项目概况:红旗渠水系汇水范围为浦沅路以北,朝阳路、车站路以西,浏阳河以南,芙蓉路以东的老城区,红旗渠水系汇水面积1166.13公顷。水系范围内排水主干管从雨花亭经省化工设计院、政治干校、梓园路、省图书馆、曙光北路、五一路穿晓园公园至湘绣研究所经车站北路,截污水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雨水沿车站北路进入三角塘泵站直排浏阳河。
4、投资估算:本检测项目预估造价245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经结算审定的费用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1)红旗渠各管段材质、管渠位置、走向、管道连接关系及红旗渠的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2)沿线检查井、雨水口、检查井盖状况;(3)建立排水管网GIS数据库,包含管道检测、管道测绘(含明沟明渠)对管道结构状况、管道分布性状况,功能性状况,管道网状况属性状况;(4)重要管道或设施或独立节点的水量、水质分析。
8、检测工期:发包人下达进场通知之日起50日历天内交付全部成果。
9、质量要求: 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必须提供证书全部附表。资质证书需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还须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管道检测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需包含管道检测的相关参数,且必须提供证书全部附表。认证证书需处于有效期内。
4、入围业绩: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须承担过1个(含)合同额120万元以上的管道检测类项目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检测合同、已完成的检测报告(需有业主证明或评价)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6、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3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7、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12月6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三(2)、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2月1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八、招 标 人
长沙市工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