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南路(二环至三环)10KV电力电缆埋管工程(一标段)(第二次补充)
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CDZX2010-05201
招标项目名称:书院南路(二环至三环)10KV电力电缆埋管工程
资 金来 源:自筹
建 设 单 位 :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书院南路(二环至三环)10KV电力电缆埋管工程招标有关事项修改如下:
一、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建造师持有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企业具备市政道路电力埋管工程施工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基本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书)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1.5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1.6工程施工经验证明资料;
4.1.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4.2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拟任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能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社保资料原件。
4.3省外施工企业须于2009年6月1日以后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2)办理了备案手续的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其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已备案的证明材料原件。
4.4省外企业在资格审查时除按第4.1、4.2、4.3条规定办理外,还需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延长至2010年6月17日17:00时。
四、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7日17:00时,以银行到帐单为准。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同时报二个标段的投标单位,需交纳二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只交纳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则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基本资格审查,另一个标段视同自动放弃。
五、基本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15:00时,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六、其他事项按原招标公告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 系 人:袁胜
联系电话:0731-84316750 13873108993
传 真:0731-8431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