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洞阳路(柳冲路-金阳大道)道路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2年10月03日17:00)截止。现对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1: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高新区)洞阳路(柳冲路-金阳大道)道路工程总承”与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2、网上下载的图纸中绿化工程部分里面没有图纸,恳请提供! 3、洞阳路(柳冲路~金阳大道)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第25条清单“管道基础模板”控制单价为0.03元/m2,请问是否有误?
回复: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浏阳经开区(高新区)洞阳路(柳冲路-金阳大道)道路工程总承包(EPC)。
2、以本次上传的图纸为准,详见附件。
3、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问题2: 1、本工程是否只需要按投标报价汇总表填写投标报价,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 2、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需生成的连续页码是指为所有模块的页码连续还是每个模块单独设置连续的页码?3、请问投标函附录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是否可以按合同条款附件7第二十条填写“2000-10000元/天”?
回复:1、根据已发布的图纸、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并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格式要求上传。
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整体生成连续的页码。
3、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问题3: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设备购置费和总承包其他费能否填写为“0”或“/”?
回复:填写为“0”或“/”。
本次答疑与澄清公告重新上传了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请以本次上传的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开标地址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