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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0-10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125072700万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HNFJZCBZHPGF[JS]答疑澄清时间2022-10-10 13:15:00
递交时间2022-10-10 13:15: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兴银都恒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1、因场地原因,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永兴银都恒达实业有限公司 ;

地 址: 永兴县永兴大道491号 ;

联 系 人: 雷英豪 ;

电 话: 18373588560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紫金嘉园公寓楼1718房 ;

联 系 人: 周彤、周江旭、曹永煌 ;

电 话: 18673507150、0735-2269522 。

监督部门: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5-5563066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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