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就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为位于湖南省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厂房、科研楼、宿舍、门卫室)共4栋工业用房屋产权及相应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200万元;起拍价:6393.02万元;
二、拍卖会时间:2022年11月8日14时30分。
三、拍卖会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
四、竞买人资格:意向竞买人须承诺达到产业园区要求的目标约定:5年内实缴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年、固定投资累计不低于400万元/亩的企业。
特别提示:竞买人须持《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公章等,于标的展示期间先行前往委托人(湖南省金洲新城大学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核,凭委托人出具的《资质合格通知书》,方可具备办理竞买登记报名资格。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2年11月3日、4日10时至16时,进行两天展示,标的展示地为标的坐落地。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2年11月7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生成帐号、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七、竞买登记办理:获取《资质合格通知书》的竞买人,于2022年11月4日、7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资质合格通知书》、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前往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拍卖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恒晟商厦C座3楼(市政府二办北侧)
咨询电话:0731-82710580 谈先生
获取《资质合格通知书》、看样联系人:何女士 13974955138
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建筑物 名称 | 地 址 |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评估现值 (万元) | |
1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厂房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 | 湘(2021)宁乡市 不动产权 第0010895号 | 17875.82 | 4145.40 | |
2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科研楼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 | 湘(2021)宁乡市 不动产权 第0010898号 | 4165.91 | 925.67 | |
3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宿舍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 | 湘(2021)宁乡市 不动产权 第0010892号 | 2440.63 | 498.13 | |
4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门卫室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 | 湘(2021)宁乡市 不动产权 第0010896号 | 52.36 | 7.47 | |
小 计 | 24534.72 | 5576.7 | ||||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地 址 | 土地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评估现值 (万元) | |
5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一宗工业用地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 | 工业用地 | 20094.82 | 816.35 | |
总 计 | 6393.02 | |||||
备注 | 1、所有权人:湖南省金洲新城大学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工业用房;竣工日期:2020年;建筑结构:钢混结构;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2019年6月9日至2069年6月9日止。拍卖标的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在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 |
一、拍卖标的以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存状况为准,标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评估报告,拍卖人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的担保。
二、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无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竞买申请登记表》的登记人、举牌应价人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应是同一法人,否则,按照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只以牌号而不以举牌人为准的行业惯例将由竞买申请登记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位于湖南省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厂房、科研楼、宿舍、门卫室)共4栋工业用房屋产权及相应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如竞得拍卖标的,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佣金收取标准:按拍卖成交价分段累计计算【详见下表】
拍卖成交价 | 佣金收取比例 |
3000万元(含)以内 | 2.4‰ |
3000万—6000万(含)以内 | 2‰ |
6000万以上的部分 | 1.5‰ |
备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中,应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 |
佣金付至拍卖人指定的账户:(户 名: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开福支行;账号:800295401709014)。 |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在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照《资产转让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成交款账户:(详见《资产转让协议》)
六、本次拍卖会,买受人在参加竞拍时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充抵价款,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后,由委托人向拍卖人出具书面竞买保证金退还通知,拍卖人收到委托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路径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未成交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付交易服务费,买受方应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收费标准及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
八、《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视为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拍卖标的交付、拍卖成交价款的缴纳等合同义务,均依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来履行。买受人不得因该《资产转让协议》无法签订或该《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产生的违约、解约等行为,追究拍卖人赔偿责任,也不得要求拍卖人退还拍卖佣金。<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yes";="" roman";"="" new="" "times="" roman";="" 1.0000pt;="">
九、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并被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之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承担:
1、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
4、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资产转让协议》终止的。
十、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标 的 简 介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1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厂房 | 湘(2021)宁乡市不动产权 第0010895号 | 17875.82 | 4145.40 | 4145.40 |
2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科研楼 | 湘(2021)宁乡市不动产权 第0010898号 | 4165.91 | 925.67 | 925.67 |
3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宿舍 | 湘(2021)宁乡 市不动产权 第0010892号 | 2440.63 | 498.13 | 498.13 |
4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门卫室 | 湘(2021)宁乡 市不动产权 第0010896号 | 52.36 | 7.47 | 7.47 |
小 计 | 24534.72 | 5576.7 | 5576.7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5 | 宁乡市高新区金园路以南,欧洲北路以西 一宗工业用地 | / | 20094.82 | 816.35 | 816.35 |
合 计 | / | 6393.02 | 6393.02 |
风险提示: 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敬请竞买人认真查勘标的,注意风险,谨慎竞买。
特别说明
1、瑕疵告知:(1)、拍卖标的资产目前处于被抵押状态,但资产处置行为已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人同意若拍卖成交,按相关制度规定办理后续手续。(2)、资料公布的原不动产登记证书所载的信息,其所在地街道名称现已经变更,待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更新为新的地址名称(街道名称等)。标的按委托拍卖时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详细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故不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协议所指的拍卖资料包括:《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资产转让协议》等,以上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及产权证书所描述的现状为准。买受方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拍卖人不作过户、交付的任何承诺。如标的出现无法过户或标的交付不能的情况,委托方仅承担退还成交价款的责任,拍卖人仅承担退还拍卖佣金的责任,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风险。
5、标的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权属登记、行政规费等支出)均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各自承担,另行缴付,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6、买受人在提取标的实物以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所载数据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结算并不再进行调整。
7、《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视为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余款的缴纳等合同义务,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来履行。买受人不得因该《资产转让协议》无法签订或该《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产生的违约、解约等行为,追究拍卖人赔偿责任,也不得要求拍卖人退还拍卖佣金。
8、其他事项,将依拍卖前已经公示的《竞买须知》、《竞买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