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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09
项目名称:
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工程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2-11-04
项目预算:
1.25亿
招标人:
永兴银都恒达实业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 永发改备【2021245,项目业主为  永兴银都恒达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2#、地下室,改造门诊楼、住院楼、公卫房、公租房;专业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电气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动力工程、给排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14640.74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 永兴县便江街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建筑面积24655.1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9760.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2#养护楼建筑面积11937.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2717.7平方米,改造门诊楼、住院楼、公卫房、公租房;专业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电气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动力工程、给排水工程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600(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采购质量标准:设备采购和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1.6 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80号令执行;

1.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零柒万贰仟柒佰元(¥:125072700.00元,其中设计费:壹佰贰拾叁万捌仟叁佰元(¥:1238300.00),建安工程费:壹亿壹仟叁佰陆拾伍万零玖佰元(¥:113650900.00),设备购置费:壹仟零壹拾捌万叁仟伍佰元(¥:10183500.00)。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或综合甲级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在中标后按要求进行人员配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 109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14930分。请投标人登录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5-5563066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清单问题联系电话:18715063426

9.2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9.5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的4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10.联系方式

人: 永兴银都恒达实业有限公司 

   址: 永兴县永兴大道491  

人:  雷英豪    

   话:   1837358856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郴州市北湖区紫金嘉园公寓楼1718房  

人: 周彤、周江旭、曹永煌  

   话: 18673507150、0735-2269522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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