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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南县湘江流域清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09
项目名称:
湖南省衡南县湘江流域清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7528.58万
招标人:
湖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南县湘江流域清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清发改审2021】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衡南县湘江流域清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项目

2.2项目规模:①污染底泥清理工程:清淤量约2万方;②垃圾收运:配置用户垃圾桶1560个,拉臂式垃圾箱28个,垃圾运输车1台;③河道垃圾清理工程:河道垃圾打捞船1艘,清理河岸垃圾及杂物0.3 万吨;④生态护岸工程:边坡覆土及植生产品护岸,生态护岸总长度5885米;⑤人工湿地工程:人工湿地生态恢复种植面积0.25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7528.58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为110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1.2万元)

2.3项目地点:衡南县近尾洲

2.4服务期限:20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3 财务要求:提供:_1__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_1__年的)无亏损。

3.1.4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1.6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其他要求:①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或“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拟任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_接受__(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须明确设计服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9,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合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2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4-8846545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4-855038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衡阳程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衡南县云集街道雅园路13号

地   址:

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创业中心3座10层13室

邮  编:

421100

邮   编:

421000

联系人:

刘飞

联 系人:

邱星燕

电  话:

13873455263

电   话:

0734-8896023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控制价财评.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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