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江金融中心T2写字楼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投资备案证编号〔2021〕00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和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江金融中心T2写字楼室内装修工程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
2.3项目概况:滨江金融中心T2写字楼项目,主体建筑结构为高强钢管砼柱环桁架钢筋砼核心筒结构,建筑层数 56 层,其中地上 52 层,地下 4 层。建筑类别:一类高层建筑;耐久年限: 50年;抗震烈度: 6度;耐火等级:一级 。财信金控集团办公楼层为第1层、第 6 至 36层(不含第 16 、28层2个避难层),建筑面积65316 ㎡,层高 4.2 米。 (具体建设内容和相关数据指标以规划审批为准)。本项目建安估算金额16250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全过程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及移交、竣工结算完成、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其中驻场服务期与施工期(约12个月)保持一致,驻场服务开始时间自自发出开工令起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 (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到质保缺陷期满止(具体范围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具体包括:(1)编制监理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项目管理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9)查验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2)初步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报委托人;(14)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6)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7)初步审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8)审査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0)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项目管理人/委托人。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结算审核 ■(1)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③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2)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参与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3)施工阶段:①协助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4)竣工阶段: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②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全过程项目统筹管理:根据建设方质量品质、投资、进度等需求,以投资管控为主线进行项目的整体策划工作,制定项目整体进度计划表,建立项目目标(质量品质、投资、进度、资金使用、安全等)计划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及实施管理;统筹设计、招标、监理、造价等各专业咨询管理工作。(2)设计管理:根据建设方的需求、工程要求及设计相关标准,协调建设方报政府相关部门对设计单位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节点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满足限额设计要求,对设计文件提出方案优选和合理化优化建议;协调组织建设方及设计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施工图会审;协助建设方编制或审核施工图、各专业工程设计招标任务书。(3)进度管理: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审核施工单位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等,并按进度计划落实具体各项工作安排。跟踪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纠偏。(4)投资管理:拟定投资总控目标,开展预算和结算评审及过程动态投资管控,达成建设单位投资目标。协助建设方进行合同台账管理,合同履约管理;设计变更、签证与索赔、合同纠纷管理等;项目各阶段成本管理,建立全面成本管控体系。(5)合约管理:拟定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策划、招标策划及合约管控体系及实施管理。(6)现场管理:代表建设方实施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召开各类技术方案论证会议,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现场管理,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和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对接水、电、气等权属单位,协助建设方做好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汇报工作和办理各类施工证件等。(7)参建单位管理:协调管理现场各参建施工单位,处理好各参建单位施工工序、施工界面划分等问题;对参建单位施工安全、质量等负管理责任。(8)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资料与档案的建立,各单位过程资料收集与台账建立;施工进度、 质量、安全、投资等资料的台账建立与资料收集分类归档。(9)验收管理:组织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及专项验收计划,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初步验收,督促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各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收集各单位竣工资料,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档案移交,编制项目全过程管理报告。(10)质量保修期管理:编制质量保修计划、管理体系,组织质量保修期内质量责任鉴定及划分,组织责任单位进行质量处理。(11)协助建设方完成向集团上级等相关汇报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本工程EPC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10月9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1825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9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4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包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任意一项)或监理或造价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高级(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1825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9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4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包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任意一项),且必须是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注: 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2)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2)拟任造价负责人具备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拟任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2.7其他要求:1)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和招标代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2)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 “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复印件。4)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3.4 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3.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按2转1或者4009980000。
招标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
联系人:易先生
电 话:0731-851966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易伟强(项目负责人)、田露、李芳
电话:0731-8451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