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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圭塘河生态引水调度运行中心自控系统及技术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09
项目名称:
圭塘河生态引水调度运行中心自控系统及技术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中标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8.15万
招标人: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20915008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圭塘河生态引水调度运行中心自控系统及技术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20915008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圭塘河生态引水调度运行中心自控系统及技术服务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 281500
 合计金额小写: 28150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27 —— 2023-09-26

3.2 履行地点:圭塘河生态引水调度运行中心位于雨花区跳马镇冬斯港村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采购需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0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0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款项每年付款两次,由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且达到付款条件的,由乙方提供税务发票进行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335735204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电气设备外表整洁无灰尘,散热排风通道畅通,机组设备各项指标都能达到正常安全运行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如无合理依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接受服务及到期拒付服务款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乙方未按期按质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的,需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 经甲乙双方协定,对7.1细则进行调整,调整为: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变更,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5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为服务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609号
法定代理人: 夏晓波 法定代理人: 黄文宝
委托代理人: 邹升权 委托代理人: 姚乐
电话: 0731-85880261 电话: 0731-88238888
传真: 0731-85880256 传真: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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