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北路(青竹湖路~沙河桥南)大中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芙蓉北路(青竹湖路~沙河桥南)大中修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2013]5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工务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芙蓉北路(青竹湖路~沙河桥南)大中修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建设内容为对芙蓉北路(青竹湖路~沙河桥南)进行大中修,包括严重、重度、轻度路面的整治,交通设施改造及增设垃圾桶及全线绿化提质改造等,工程投资估算约3700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60日历天。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效期。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得有在监项目。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4.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执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4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拟任本次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投标截止前登录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5年11月8日17:00时(含)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3.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项目招标文件经长沙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