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州市芝山医院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永州市芝山医院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审【2018】23号,项目业主为永州市脑科医院、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此次项目为新建房建工程,拟在芝山医院内新建一栋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和一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2783.79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没有地下建筑,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装修、室外园林景观等。其中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为9层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1345.67平方米,配套房为2层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438.12平方米,包括食堂、配电房、锅炉房、洗衣房,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为5176.40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芝山医院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1.2 建设地点:永州市芝山医院内东北角(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东侧长茅坪2号);
1.1.3 项目基本情况:此次项目为新建房建工程,拟在芝山医院内新建一栋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和一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2783.79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没有地下建筑,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装修、室外园林景观等。其中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为9层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1345.67平方米,配套房为2层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438.12平方米,包括食堂、配电房、锅炉房、洗衣房,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具体规模最终以审核文件为准)
1.3 工期要求:270☑天(日历日,下同)□月R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于招标范围,即包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项目红线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采购等;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图审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1)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3)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
2.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3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4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1.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1.9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1.1 有 投 标 意 愿 者 , 请 于 详 见 外 网 公 告 起 在 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1.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外网公告。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6--8663199。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8368327、17769311332 (经本人同意公开)(闵工)。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 ,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6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7 投标担保形式为 :捌拾万元(¥800000.00 元) 递交形式为:可采用银行转账、承诺或保函缴纳方式,形式为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8 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双方将CA锁一起操作报名。 9.9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9.10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招 标 人:永州市脑科医院、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长茅坪2号;
联 系 人:陈亮漠、张林闰;
电 话:13327263265、18174611369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西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803号;
联 系 人:张继慧、唐伟强;
电 话:18874632693、18874622988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