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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浏阳市官渡镇2022年至2023年垃圾清运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08
项目名称:
浏阳市官渡镇2022年至2023年垃圾清运
中标人:
湘阴天天保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40万
招标人:
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202208110051-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湘阴天天保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市官渡镇2022年至2023年垃圾清运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0811005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浏阳市官渡镇2022年至2023年垃圾清运 垃圾处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97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

年预估量

(吨)

中标单价

(元/吨)

中标总价

(元/年)

浏阳市官渡镇2022年至2023年垃圾清运

7000

197

1379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24 —— 2023-09-23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官渡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目采用22方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从浏阳市官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转运至湖南省汨罗市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的清运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第二个月10号前付前一个月的费用。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湘阴天天保洁有限公司:4305011114750000055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合同到期后优先乙方续约,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甲方负责生活垃圾计量及装车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如果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官渡镇正东街78号 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高岭新城区
法定代理人: 陈慧娜 法定代理人: 李慧
委托代理人: 戴刚 委托代理人: 郑利波
电话: 0731-83900153 电话: 0730-2261509
传真: 0731-83900153 传真: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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