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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派出所施工项目

发布日期: 2013-10-16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派出所施工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600万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派出所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2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派出所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派出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地块位于浏阳河东岸、轨道交通2号线终点站光达站站后北侧,黄兴车辆段西北角,距建设中的武广客运专线长沙新客站约2Km,用地内地形平坦开阔,主要为农田、菜地、水塘,平均地面高程约37m,建设条件良好。

  本次初步设计净用地面积为275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06.66平方米,无地下室。建筑为一栋三层办公楼,属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6度。

  工程投资估算:约600万。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派出所施工项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公安派出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其它资料。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3个月。

8、保修: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2.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社保证明。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9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01620131111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2号线公安派出所施工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帐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1020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311119(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参加。其中湖南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规定办理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属于业绩和奖项等加分的,均不给予加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号窗口。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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