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成交优惠率为1.38%,合同金额=3639434.12*(1-1.38%)=3589209.92
付款方式:1、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80%;剩余2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2.质保金金额或比例:签约合同价的3%,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退还。
验收:1、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2、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代表参加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详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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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湖南省高禹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12430121444950138G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0000771833514 |
地址: | 长沙县望仙路59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毛塘社区华业星城之都2栋303号 |
法定代理人: | 彭自力 | 法定代理人: | 徐腊 |
委托代理人: | 瞿建斌 | 委托代理人: | 张辉 |
电话: | 0731-85283152 | 电话: | 0731-86905649 |
传真: | 0731-85283152 | 传真: | 0731-86965049 |
账号: | 582062139729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银盆岭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