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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食堂、污水污物处理站、传达室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4-08-22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60万

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食堂、污水污物处理站、传达室施工招标公告

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43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食堂、污水污物处理站、传达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鸭子铺万家丽北路东侧,建设工程总投资概算约360万元。

2、招标范围: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食堂、污水污物处理站、传达室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施工图纸。

3、质量标准:合格;

4、施工工期: 60天(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文的综合评估法(),报价按附表5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 且只对总报价评分。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5、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10、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还必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7.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专用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拒收,已收的投标文件将退回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施工,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8 22 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 8 26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 9 1690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发布。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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