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20220726005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科学技术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天心区科技创新智慧服务平台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20726005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天心区科技创新智慧服务平台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429800 |
合计金额小写: 429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1 | 数据资源建设 | 遥感影像数据 | 平方公里 | 获取天心区范围内84平方公里的遥感影像数据,对遥感影像数据采购、处理、发布。 |
2 | 科技资源空间定位 | 套 | 对专题信息(科技资源)进行空间位置定位。 | |
3 | 企业法人库信息处理 | 套 | 科技企业库对接企业法人库,包括数据清洗、比对、关联。 | |
4 | 平台首页 | 数据展示及登录入口 | 套 | 展示政策法规、成果库、需求库、专家库、资源等模块,并提供统一的快捷登录入口 |
6 | 政策法规 | 政策展示 | 套 | 可实时发布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并对政策类型进行维护。 |
7 | 政策推送 | 套 | 根据注册用户信息、科技成果关键信息、需求关键信息匹配政策内容,为用户推荐适合的政策项目作为参考,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 |
8 | 政策评论 | 套 | 实名注册用户可在政策详情下对政策进行评论,并发布展示。 | |
9 | 成果管理 | 成果库 | 套 | 分类展示不同技术领域、行业、知识产权、合作方式等相关的科技成果,支持搜索、筛选功能,方便快速找到需要的科技成果。 |
10 | 成果发布 | 套 | 发布科技成果,提交系统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展示在“成果库”页面。 | |
11 | 成果跟进 | 套 | 科技成果成交效果持续跟进,发布者在系统中可设置成交详情,并进行用户提醒。 | |
12 | 成果匹配 | 套 | 发布的科技成果匹配到系统中已发布的需求,对匹配的需求进行信息的推送。 | |
13 | 成果评论 | 套 | 实名注册用户可在成果详情下对政策进行评论,并发布展示。 | |
14 | 需求管理 | 找需求 | 套 | 分类展示不同需求,包括:技术需求,人才需求,资金需求。支持搜索、筛选功能,方便快速找到相应需求。 |
15 | 需求发布 | 套 | 可发布技术需求、人才需求、资金需求,每一类需求对应不同的关键要素。 | |
16 | 需求跟进 | 套 | 定期发送短信提醒用户,设置该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已解决/未解决)。 | |
17 | 需求匹配 | 套 | 发布的需求匹配到系统中发布的成果,并进行信息的推送。 | |
18 | 需求评论 | 套 | 实名注册用户可在需求详情下对政策进行评论,并发布展示。 | |
19 | 科技资源管理 | 资源地图 | 套 | 基于GIS遥感影像地图展示科技资源位置信息,包括: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研平台的位置信息,支持关键字查询。列表形式展示科技资源。 |
20 | 项目路演 | 路演报名 | 套 | 在项目路演界面,意向单位可进行路演报名。 |
21 | 路演预告 | 套 | 展示即将举办的路演活动的基本情况。 | |
22 | 路演大厅 | 套 | 展示往期路演项目详细信息,按技术领域、项目类别、活动类型等进行展示。 | |
23 | 下载中心 | 文件下载 | 套 | 下载相关的资料,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操作说明等等。 |
24 | 统计分析 | 统计分析 | 套 | 包括:成果发布数据统计分析、需求发布数据统计分析、科技资源数据统计分析。 |
25 | 个人用户工作台 | 我的通知 | 套 | 包括审核类通知与推送类通知,前者为用户实名认证、发布科技成果、科技需求的通知,后者为管理人员根据成果、需求、政策匹配情况推送的通知。 |
我的收藏 | 套 | 展示用户收藏的政策、需求、成果、路演信息。 | ||
26 | 我的成果 | 套 | 科技成果新增、删除、提交审核、查询、成果跟进设置。 | |
27 | 我的需求 | 套 | 科技成果新增、删除、提交审核、查询、解决效果等的设置。 | |
28 | 我的路演 | 套 | 用户进行路演线上报名。 | |
29 | 我的科技平台 | 套 | 用对自己的科技平台、非涉密的设备仪器进行维护 | |
30 | 我的科技专家 | 套 | 用户对自己的科技专家进行维护 | |
评论留言 | 套 | 用户对自己发布的评论进行维护、展示其它用户对自己发布的成果与需求的评论。 | ||
管理人员工作台 | 汇总统计 | 套 | 对系统中的成果、需求、用户、平台、专家、设备数量以及成果、需求的转化率进行汇总统计 | |
我的工作 | 套 | 对用户的实名认证材料、发布的科技成果、科技需求、路演报名进行审核。 | ||
我的收藏 | 套 | 展示用户收藏的政策、需求、成果、路演信息。 | ||
路演管理 | 套 | 对通过审核的路演报名进行路演地点、路演时间进行设置、对已经完成的线下路演进行路演视频的上传 | ||
成果库管理 | 套 | 对已审核通过的成果进行查询、浏览,对不希望展示在系统中被其它用户浏览的成果进行隐藏操作。 | ||
需求库管理 | 套 | 对已审核通过的需求进行查询、浏览,对不希望展示在系统中被其它用户浏览的需求进行隐藏操作。 | ||
科技平台管理 | 套 | 对科技平台查询浏览,对不希望展示在系统中被其它用户浏览的平台进行隐藏操作。 | ||
设备仪器管理 | 套 | 对设备仪器查询浏览,对不希望展示在系统中被其它用户浏览的设备仪器进行隐藏操作。 | ||
专家库管理 | 套 | 对专家查询浏览,对不希望展示在系统中被其它用户浏览的专家进行隐藏操作。 | ||
科技机构管理 | 套 | 对已经有用户认证过的科技机构进行查询浏览,对不希望展示在系统中被其它用户浏览的科技机构进行隐藏操作。 | ||
政策库管理 | 套 | 对政策进行发布、修改、删除、浏览操作。 | ||
下载中心管理 | 套 | 对常规的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操作说明等文件的上传、删除、修改操作。 | ||
31 | 移动端应用 | 应用功能 | 套 | 移动端具备PC端除发布、编辑、地图资源以外的其它功能。 |
35 | 后台管理系统 | 科技资源管理 | 套 | 对科技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服务机构基础信息进行维护。 |
36 | 用户管理 | 套 | 对用户注册账号进行查询、浏览、密码重置管理。 | |
37 | 权限管理 | 套 | 实现对系统中的所有权限进行维护,并为系统的使用者设置相应的权限。 | |
39 | 日志管理 | 套 | 系统详细记录系统用户操作情况,包括登录、新增、删除、修改、查询操作。 | |
40 | GIS服务平台 | GIS服务平台 | 套 | GIS服务平台是系统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管理与应用的重点、核心支撑平台,终端系统呈现的所有地理信息功能,都需要GIS 服务平台的支撑. |
41 | 软件测评 | 软件测评 | 次 | 根据《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费用评审指南》核算 |
42 | 服务采购费 | 短信费用 | 条 | 首年购买行业短信2万条、推广短信2万条。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28 —— 2022-10-27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组织专业人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规格和参数应符合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4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玖佰元整(小写:¥214,900.00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341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系统通过验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即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肆佰壹拾元整(小写:¥193,410.00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4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从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后双方无争议,在7个工作日由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玖拾元整(小写:¥21,490.0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云支行(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305011040900916816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普通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定项目对接人与乙方接洽,协调对接乙方项目需求,协调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分工协作,有序开展项目的统筹和实施工作。
2、甲方对最终的系统进行验收。
3、甲方指定项目对接人,若因甲方工作开展或者人事变动更换项目对接人的,需告知乙方,并安排好工作交接,确保项目正常进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以及甲方对平台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2、乙方所提交的成果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且完整无病毒。
3、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成果交付。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2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因甲方原因不能履约,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内容与乙方据实核算费用;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付全部费用及承担相应违约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提供的,每延期一个工作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60个工作日的,甲方除有权收取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期的,每延期一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 甲方在天心区科技创新智慧服务平台之外使用该软件产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权利,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责任。
5、 由于甲方未严格按照该合同约定内容使用该软件产品,致使损害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或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6、如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权利争议、侵权等纠纷,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以避免由此引发的责任及损失影响甲方,除应全额返还合同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未经许可将天心区科技创新智慧服务平台建设、运维中获悉的数据、文档、信息等复制、披露、使用、许可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合同金额,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9月28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北栋1715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与万家丽南路交界处东南角湘煤大厦9层 |
法定代理人: | 蔡果时 | 法定代理人: | 王佳骑 |
委托代理人: | 刘胜雄 | 委托代理人: | 张昱 |
电话: | 0731-85899620 | 电话: | 0731-85233940 |
传真: | 0731-85899620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