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芙路(先锋路-金井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万芙路(先锋路-金井路)道路工程已由雨发改投【2008】76、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 工程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万芙路(先锋路-金井路)道路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雨花区,西起先锋路,东至金井路。
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933m,其中韶山路至金井路道路全长1100m,韶山路至先锋路道路全长833m,路幅宽均为36m。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监理标段。
5、招标范围:万芙路(先锋路-金井路)道路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8个月。
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共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只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若总监在同一城市还担任另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则投标人须增加1名总监代表常驻本项目工地,总监代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要求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5人(若配备总监代表,则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为6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
5. 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6. 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7.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 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3、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24 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 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 月 29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 21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