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第七条“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环保产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2-10-13 15:00 | 2022-10-13 15: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2-10-13 15:00 | 2022-10-13 15:00 |
获取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10-10 17:00 | 2022-10-11 17:00 |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电 话:0731-88532200 |
地 址:岳麓学士街道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电 话:13787185850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A座27层 |
2022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