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智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二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备[2015]10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智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二期工程施工
1.2建设地点:北临振华路,东侧临沪混高铁,南侧临圭塘河,西侧临武广高铁。
1.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智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二期,由1#栋、12#栋共二栋建筑组成,均为工业厂房,该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46331㎡。其中1#栋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5181㎡,建筑高度31.6m,地上建筑面积21752㎡,地下建筑面积3429㎡;12#栋地上11层,架空1层,地下(无),建筑面积21150㎡,建筑高度49.8m。本工程基础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1.4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
智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二期工程,包括基础工程(含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主体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弱电、园林景观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7人,即至少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拟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3.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户 名: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长沙市北大桥支行
帐 号:5937 6435 6167
3.3 2016年 10 月 14 日 11 :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3.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智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二期工程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智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二期工程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3.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制”,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
按《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6.1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6.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七、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7.1 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14 日14:00时整,过时不予受理;
7.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八、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8.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其资格审查将被拒绝。
8.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提供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任项目负责人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拟任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2)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
A、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7.3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5栋15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31-84315637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5栋1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