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二期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上交所最终批复额度为准),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利率参照同期、同类别债券市场利率水平。
2、发行种类及价格:发行种类为证监会主管下的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4、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5、发行时机:在本次债券获得交易所无异议函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择机发行。
6、还本付息方式:具体根据申报时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由主承销商,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本次发行工作,负责组织承销团并牵头制定承销团的各项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发行人设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2、对发行人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发行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发行人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安排。
3、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
4、将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取得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5、对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建议。
6、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取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1、余额包销,并确保债券按时、按质、按量的顺利发行。(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3、与采购人、交易所及时沟通、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5、承销商需承诺事项:若期限含回售选择权,承诺接受按回售权分期支付承销费。
6、请各承销商慎重承诺,最后入选单位如后续不能履行承诺,将进入我公司债券合作黑名单。
按项目实际需求。
五、服务标准:★1、余额包销,并确保债券按时、按质、按量的顺利发行。(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3、与采购人、交易所及时沟通、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5、承销商需承诺事项:若期限含回售选择权,承诺接受按回售权分期支付承销费。
6、请各承销商慎重承诺,最后入选单位如后续不能履行承诺,将进入我公司债券合作黑名单。
余额包销,并确保债券按时、按质、按量的顺利发行。
1、须根据债券发行要求,从资产重组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结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发行方案。
2、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相关发债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项目团队固定人员的配置应不少于3人,不得擅自调整更改,如有调整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团队人员应包含具有丰富的类似债劵发行及销售经验的专业人员。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两份(不分正副本)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供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