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 (甲方)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209200089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大写:陆万捌仟捌佰元/年 小写: 68800.00/年 3.1 履行期限: 2022-09-27 —— 2022-10-26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上门服务 完成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案件评查工作: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安排专门场所、集中人员力量,对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阅卷评查计分,分单位汇总制作反馈意见,并对各执法单位当面进行反馈和指导,起草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2、对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日常评查指导,抽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阅卷评查,出具反馈意见,起草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意见书,对执法单位进行当面反馈和指导。 3、在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前,对区属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整改工作进行指导,跟进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过程和结果。 4、提供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完成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案件评查工作: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安排专门场所、集中人员力量,对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阅卷评查计分,分单位汇总制作反馈意见,并对各执法单位当面进行反馈和指导,起草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2、对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日常评查指导,抽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阅卷评查,出具反馈意见,起草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意见书,对执法单位进行当面反馈和指导。 3、在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前,对区属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整改工作进行指导,跟进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过程和结果。 4、提供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项目验收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项目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视为验收合格。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具体内容与资料。 2、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及办公条件。 3、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安排专门场所、集中人员力量,对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阅卷评查计分,分单位汇总制作反馈意见,并对各执法单位当面进行反馈和指导,起草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2、对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日常评查指导,抽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阅卷评查,出具反馈意见,起草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意见书,对执法单位进行当面反馈和指导。 3、在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前,对区属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整改工作进行指导,跟进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过程和结果。 4、提供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项目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自费补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前为第三年度。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