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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芙蓉区东西片区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28
项目名称:
芙蓉区东西片区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中标人:
长沙市芙蓉区勇往直前体育俱乐部
中标金额:
127.75万
招标人: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20726000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勇往直前体育俱乐部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芙蓉区东西片区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20726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芙蓉区东、西片区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项目 其他教育服务1、完成芙蓉区东、西片区四年级和基地校三、四、五年级的小学生,每学年10个课时/人的教学任务(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课时量根据实际情况减少)。 2、普及芙蓉区学生游泳技能,营造校园游泳文化,提升场馆资源使用效率。 3、加强芙蓉区学校游泳特色课程规划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1277500
 合计金额小写:   12775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芙蓉区东西片区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项目,投标价格3832500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22 ——  2023-09-21


3.2 履行地点:芙蓉区育英小学和芙蓉区育英西垅小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完成芙蓉区东西片区四年级和基地校三、四、五年级的小学生,每学年10个课时/人的小学任务(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课时量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2、普及芙蓉区学生游泳技能,营造校园游泳文化,提升场馆资源使用效率;

3、加强芙蓉区学校游泳特色课程规划建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长沙市芙蓉区勇往直前体育俱乐部:810000126295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平均每课时学生不超过50人,每课时至少安排3名具有游泳教练资质(可含救生员资质)的教练员及2名游泳救生员(至少一名具备专业游泳救生员资格),确保游泳课程教学质量及安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障乙方在恒温游泳馆在运营中有充足的水、电供给;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派教练员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工作管理权限;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好游泳馆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室内游泳馆运营期间发生的其他事物;

5、甲方应保证乙方游泳场馆的充分利用,在同等条件下,有限有偿租赁乙方游泳场馆;

6、甲方(因库集中支付)根据芙蓉区东西片区和基地校实际参加培训的学生人数结合游泳技能实效考核情况,每学期按实结算一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权出资新建恒温游泳馆:

2、乙方承担场地能耗费用;

3、乙方对游泳馆进行合理合法合规经营;

4、乙方以合理的收费方式负责学生的游泳特色教学,开展兴趣班,培养学校游泳队以及梯队,营造全区游泳文化的同时,帮助全区各校游泳队在省市各级比赛中争取优异成绩;

5、乙方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如遇投诉和建议,应及时纠正并与甲方协商沟通,改进服务;

6、如乙方的管理责任和过失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响应的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除外。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因对方违约或侵权导致权利人主张权利过程中产生的花费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22号育英学校内
 
法定代理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法定代理人:廖宜
 
委托代理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委托代理人:廖宜
 
电话:0731-88689356电话:0731-85517505
 
传真:0731-8868935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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