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相关标准: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设备名称:移动DR设备
二、数 量:1台
三、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3.1 设备功能及其用途:
3.1.1 主要功能与用途:适合病房、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需要床旁数字X线摄影成像的需求,可实现包括胸部、四肢、头颅和腹部等各部位进行立位、卧位和坐轮椅病人的检查,完成高分辨的数字化成像和自动影像处理;
3.1.2 投标厂商产品必须为生产厂商最新机型,设备生产日期在合同签订期前12个月内。
3.2 配置参数要求:
3.2.1 数字平板探测器,数量1块。
▲3.2.1.1 非晶硅技术探测器,探测器与主机系统属于同一品牌;
3.2.1.2 探测器成像尺寸≥43厘米X 43厘米;
3.2.1.3 探测器像素尺寸≤125微米,采集矩阵≥1000万像素(3000x3000);
3.2.1.4 最大空间分辨率≥3.6线对/毫米;
3.2.1.5 探测器外形尺寸规格≤46厘米x 46厘米x 1.5厘米;
3.2.1.6 探测器重量≤3.8公斤;
3.2.1.7 A/D数模转换≥16比特;
3.2.1.8 在电池供电无线模式下,可支持曝光次数不少于1000次(4-6小时内);
3.2.1.9 探测器电池可快速拆卸更换;
3.2.1.10 探测器电池可通过设备主机上具备的双充电槽充电,同时还具备探测器在线直接充电模式;
3.2.1.11 防尘防水标准达到IP57,需要提供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并提供注册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3.2.1.12 内置式第二块高性能电池,并可存储平板校准文件等;
3.2.1.13 具备更换标准电池无需重新启动功能;
3.2.1.14 探测器表面承重≥170公斤;
3.2.1.15 最大上坡角度≥7度。
3.2.2 系统控制及图像采集处理系统
▲3.2.2.1 双显示器操作控制界面,主显示器≥19 英寸,次显示器(球管端)≥8 英寸,均可触摸屏操作。次监视器与主监视器功能同步,可以显示患者检查信息列表;采集界面包括患者姓名、性别、检查体位、KV与mAs的显示及调节,患者检查体型显示及设置;曝光后的预览图像显示等功能;
3.2.2.2 界面菜单为中文显示;
3.2.2.3 主机工作站硬盘容量≥500G, CPU≥3.7G, 系统内存≥16G;
3.2.2.4 接口支持:通过以太网或无线方式输出DICOM-3.0格式图像,有传输/接收、打印、存储、查询、工作表等功能;
3.2.2.5 操作系统:WINDOWS;
3.2.2.6 图像处理功能:
3.2.2.6.1 图像放大功能;
3.2.2.6.2 病人资料显示;
3.2.2.6.3 边缘增强;
3.2.2.6.4 窗宽/窗位调节;
3.2.2.6.5 动态范围调节;
3.2.2.6.6 图像反转;
3.2.2.6.7 多频率窗/多灰度窗图像管理处理,提高图像显示动态范围,能够保证图像中高、低密度区域影响细节对比度清晰显示;
3.2.2.6.8 根据解剖部分自动进行图像优化处理;
3.2.2.6.9 图像排版功能;
3.2.2.6.10 根据不同颜色对不同患者图像处理的结果进行分类显示。
3.2.2.7 ID身份识别卡系统,可通过读取ID卡自动完成系统登录,配≥12张ID卡;
3.2.2.8 虚拟滤线栅软件(软件需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软件注册认证)。
3.2.3 X线高压发生器及球管
3.2.3.1 发生器最大输出电功率≥32千瓦;
3.2.3.2 千伏范围 40-150千伏,每1千伏调节;
3.2.3.3 最大管电流≥500毫安;
3.2.3.4 X线发生器曝光由自带充电电池系统支持;
3.2.3.5 系统电源要求 100-240伏,50/60Hz,电源容量≤1.5 kw ;
3.2.3.6 双焦点X线球管,焦点尺寸≤0.6/1.2 mm;
3.2.3.7 X线球管阳极热容量≥300khu ;
3.2.3.8 遥控曝光装置;红外遥控距离≥10m。
3.2.4 机身及运动部件
3.2.4.1 X线球管支撑运动结构为垂直升降立柱与水平伸缩横臂结构:
3.2.4.1.1 X线球管立柱可垂直升降,球管横臂垂直升降范围≥130厘米;
3.2.4.1.2 X线球管立柱可左右旋转,旋转范围≥+/- 300度;
3.2.4.1.3 X线球管水平横臂可前后水平伸缩,伸缩范围≥45厘米,球管焦点距离立柱中心最大伸展距离≥130厘米;
3.2.4.1.4 X线球管左右旋转角度范围≥300度;
3.2.4.1.5 X线球管水平横臂可前后水平伸缩,伸缩范围≥45厘米,球管焦点距离立柱中心最大伸展距离≥130厘米;
3.2.4.1.6 X线束光器可旋转,角度范围≥+/-90度;
3.2.4.1.7 各方向运动、旋转通过电磁锁止方式控制。
3.2.4.2 双电机独立驱动方式;
3.2.4.3 机身外形规格:长x宽x高(驱动状态)≤131 x 67 x 140厘米;
3.2.4.4 双探测器电池独立充电槽, 三槽探测器存储槽(最大支持4343探测器);
3.2.4.5 独立的探测器存储槽;
3.2.4.6 便携式滤线器存储槽;
3.2.4.7 文本、铅字、消毒液、手套等相对应专设储存位置;
3.2.4.8 条形码阅读器;
3.2.4.9 前置式触碰安全停止开关。
3.2.5.1 业务台式电脑5台:主机CPU i7,内存≥16G,固态硬盘≥512G,高性能显卡≥6G显存,显示屏≥32寸。
3.2.5.2 支持图像拼接功能,如全脊柱显示、全下肢显示等-高端移动DR的标配,该技术广泛应用于骨科、外科、急诊病人。
3.2.5.3 具备散射线抑制功能,软件(非物理滤线栅)实现---该技术在提高图像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儿童的低剂量摄影,对婴幼儿及儿童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3.2.5.4 整机保修两年,负责办理设备配置使用许可证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将设备接入医院信息系统,并承担相关费用。
3.2.5.5随机共配置三块平板电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医院通知送货的30天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4.1 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4.3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至少有一家零部件仓库(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并且保证每周7天向采购人开放。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4.4 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4.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5.2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3 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4 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5.5 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5.6 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六、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6.1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
(13)进口产品还须提供商检证明(必须商检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14)软件备份光盘。
6.2 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七、售后服务要求
7.1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二年(提供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买方签字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质保期内至少每年2次免费维护保养及监测。保修期内投标人保证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制造商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2 售后响应时间:运行过程中如仪器出现异常或故障,维修或应用工程师需在2小时内积极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中标人提供备用机以保障采购人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2倍顺延质保期。
7.3 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厂家办事处的名称、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并注明名字、联系方式。
7.4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具有免费售后服务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货物制造商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
7.5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保证所投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7.6 质保期内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
★7.7 投标人须免费开放设备接口,负责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并承担接口费用。
7.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每年全保的价格清单(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
八、设备其它要求及说明
★8.1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8.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或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与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时,以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8.4 所投设备相关耗材和主要配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
8.5 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六、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