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邵阳市双清区志成学校扩建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铜铃社区23号地5栋6单元11楼)或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公告,并于2022年 10 月 9 日 17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志成学校扩建监理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JXGJ-CG2022SY02
4、采购项目预算:680000.00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邵阳市双清区志成学校扩建监理服务项目 | 邵阳市双清区志成学校扩建监理服务项目 | 遵循国家、省、市建筑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等的要求,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并做好项目竣工后的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 1 | 680000.00元 | 680000.00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文件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允许有3个在监项目(含本次招标项目),且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配备1人)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监理员(配备1人)应取得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监项目;
(5)关键岗位人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在本企业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和人员岗位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见附件二);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铜铃社区23号地5栋6单元11楼(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也可以由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先生
2、电话:13973571601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邵阳市双清区志成学校
(2)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 话:1397357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铜铃社区23号地5栋6单元11楼
(3)联系人:丁自强
(4)电 话:18274370826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 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 号 ),如违反承 诺, 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 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