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监狱茶陵监狱加压供水工程-加压泵站(包0)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7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096号-1 |
采购人(全称):茶陵监狱(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大湘泽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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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茶陵监狱茶陵监狱加压供水工程-加压泵站(包0)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茶陵监狱加压供水工程-加压泵站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096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项目内容:茶陵监狱加压供水工程-加压泵站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曾军勇。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369460.73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0 | B011399-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 湖南金大湘泽建设有限公司 | 加压泵站 | 否 | | | 1 | 座 | 1369460.73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9月27日,履行期限:80天。 |
地点:湖南省茶陵监狱 |
方式:现场施工安装 |
四、付款 |
1、1、工程房屋主体完工初验后,由建设单位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设备主要部分安装完成并联合验收合格,由建设单位付至合同价款的60%;项目完工联合验收(需通过当地政府自来水公司参与的联合的验收,且试通水成功,检测符合要求)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工程结束审计验收后支付到结算评审金额95%的工程款,余款5%为缺陷责任保修金外(因本项目工程设备相关费用占比较大,故预留5%的缺陷责任保修金);建设单位在付款前施工单位均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无息)且无质量安全问题30日内返还缺陷责任保修金。2、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乙方至少应在甲方付款日期前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约定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09-08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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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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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龙丽娟 | 委托代理人:周建 | 委托代理人:薛红清 | 电 话:0731-25261148 | 电 话:0731-25992899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 | | 帐 号:430015300620500012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