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书院路56号地块及305号地块)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685号、686号和长发改[2014]2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恒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书院路56号地块及305号地块)可研编制及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恒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书院路56号地块及305号地块)可研编制及工程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3]685号、长发改[2013]686号、长发改[2014]210号
4.建设地点:
书院路56 号地块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和南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书院路305号地块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以西、赤岭路西北角、富绿路以南、湘江中路以东、南二环以北。
5.项目概况:
5.1 56号地块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799㎡(准确面积及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商住用地,商住比为2:8,容积率≤4.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控制高度≤100M,总建筑面积约67700㎡。
5.2 305号地块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269㎡(准确面积及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商住用地,商住比为2:8,容积率≤4.5,建筑密度≤32%,绿地率≥38%,建筑控制高度≤100M,总建筑面积约106400㎡。
6.工程计划总投资:约60000万元。
7.资金来源:自筹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
9.1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书院路56号地块及305号地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9.2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书院路56号地块及305号地块)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应的后期技术服务。
10.工期要求:
总周期:70天
10.1可研编制周期:签定合同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稿,并按照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评估意见修改至通过审批为止。
10.2.工程设计周期:
10.2.1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提交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
10.2.2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提交建筑方案设计。
10.2.3建筑方案取得批准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按照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评审意见修改至通过审批为止。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规划甲级资质和发改委部门颁发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允许1个单位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项目设计负责人没有因设计质量事故、行贿受贿等行为而被政府宣布禁止或限制从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 27 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上述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应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工程设计”字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投标人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南湖片区定向安置房工程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所有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偿。
七、投标报价
本项目设计费取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费用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并按照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设优惠率下限值,优惠率下限值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不另行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8 月 11 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4年 7 月 21 日17:00 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发布。
十一、招标人
长沙恒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觉
电话:0731-85125831、18620000970
十二、招标代理人
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探春
电话:0731-85770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