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人民法院石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3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644号-1 |
采购人(全称):石峰区人民法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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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石峰区人民法院石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石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644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项目内容:石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石峰区人民法院物业安保服务 项目经理:齐梦春。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859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湖南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 否 | | | 2 | 年 | 85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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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9月23日,履行期限:730天。 |
地点:株洲市石峰区铜藕路106号 |
方式:/ |
四、付款 |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季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每季度初十日内),每季按大写:人民币拾万柒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小写107375)。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08-08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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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8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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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张剑 | 委托代理人:齐梦春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爱家湾2单元1105室 | |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 | | 帐 号:50207935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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