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紫薇路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含监理、造价咨询)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9月17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一:1>招标文件中2.2.4 (1) 资信业绩中企业认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 1 分, 最高计 5 分。 质疑理由:其中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是世界上第一部针对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 Service Management)领域的国际标准,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代表了被广泛认可的评估IT服务管理流程的原则的基础。系IT行业的认证体系与工程类行业无关。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好就是预防信息安全事故,保证组织业务的连续性,使组织的重要信息资产受到与其价值相符的保护,包括防范重要的商业秘密信息的泄漏、丢失、篡改和不可用。当您的组织通过了ISO27001的认证,就相当于通过ISO9000的质量认证一般,表示您的组织信息安全管理已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作为保障。 请问:能否将IT行业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体系修改为与工程类行业有关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修改为其它认证体系? 2>招标文件 P5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 (1) - 资信业绩 - 企业认证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 1 分,最高计5 分,中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发证部门不是工程类行业相关部门,只有个别单位具有,此条款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要求取消本项的加分。
答:本项目由原文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1 分,最高计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复印件、截图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项证书全部满足计5分。每缺一项扣2 分, 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复印件、截图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2.2.4 (4)其它因素评分标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最新一批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监理协会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信评价结果中,排名第 1-3 名得 6 分,第 4-6 名得 3 分,第 7-10 名得 1 分,第 10名之后不得分。本项最高分计 6 分。 质疑理由:建设工程监理协会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信评价全国仅湖南省有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信评价结果,此处设置按排名1-3名针对性太强。 请问:是否根据本市招标文件惯例修改为“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按其在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信评价结果排名进行排序,排名第 1-3 名得 6 分,第 4-6 名得 3 分,第 7-10 名得 1 分,第 10名之后不得分。本项最高分计 6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不变。
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