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5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为湖南龙骧长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电梯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与时代阳光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建筑面积共28.5万平方米,其中站房4.3万平方米(地上5 层,地下3层),车辆备班楼9.1万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2层),到站楼1.7万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2层),其他交通空间0.7万平方米,地下换乘及停车12.7万平方米。电梯数量共63台,其中各类直梯23台,各类自动扶梯40台。项目投资额约3770万元。各设备清单及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汽车南站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电梯及自动扶梯设备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采购供货(含软件编制和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专用检测仪器仪表)、装配(含出厂前试运行和检测)、包装、运输和保险、报关、安装、调试(含单机试车和联动调试)和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含商检报告)、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与进口设备或部件相关的一切手续;以及包括和招标人的协调配合工作,及与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相关专业的接口配合,以及24个月的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故障排除与修复。
2.5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时间及安装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180天(按电梯安装进场时间分批供货,具体时间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业主通知。中标的电梯供应商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安装完成后即进行调试,调试工期为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如有)。
2.7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质保期:从设备竣工验收证书签署之日算起至少24个月,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设备的制造商,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3200万美元。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及自动扶梯B级),并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与维修(含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A级及自动扶梯A级)资质证书。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须由投标人负责安装,不得外包。
3.3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在长沙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与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乘客电梯B级、载货电梯B级及自动扶梯B级),并提供该机构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在国内城市至少具有1个城市地铁/高铁/交通枢纽/机场销售且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单项合同额在人民币2500万元及以上的拟投本项目同品牌电梯供货业绩(且供货业绩中须至少包含10台拟投本项目同品牌的公共交通型扶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如有)、合同原件及用户出具的运营证明原件(或由建设方盖章的电梯安装竣工移交单原件),用户出具的运营证明须加盖用户单位行政公章;时间以运营证明上运营时间为准或电梯安装竣工移交单中建设方注明的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业绩须是自身的,不能是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开标日前12个月内没有发生过投标、中标等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没有发生过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且在开标日前24个月内没有发生过因自身设计、产品质量、维保服务过失等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7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7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4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4月1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5月9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汽车南站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2017.4.12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