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它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并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衡东县水利局,电话0734-5232755。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部
地 址: 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北路58号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0734-522304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与西二环交汇处奥莱小镇3号楼126-138门面
联 系 人:华恒、李中南、罗巧丽
电 话:0734-311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