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变更前内容:
一、招标文件综合中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50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2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通过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获得七星级及以上的计10分,获得其他星级的计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具有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货或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6、质量:所投台式电脑通过硬件无故障运行检测,且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少于100万小时(中标后提供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MTBF证书复印件),所投品牌电脑噪音低于24分贝(中标后提供国家电器能效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证书复印件)
变更后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50分)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的,每提供一个计6分,最多计2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通过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获得七星级及以上的计14分,获得其他星级的计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计1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6、质量:所投台式电脑通过硬件无故障运行检测,且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少于100万小时(中标后提供第三方机构颁发的MTBF证书复印件),所投品牌电脑噪音低于24分贝(中标后提供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