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0]2515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
二、招标编号:HXZB-CS-140607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备(不含ACC、E/S)及软件、IC卡车票、技术资料、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货物名称:详见用户需求书。
4、货物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6、计划工期:2014年12月车通;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7、质 保 期:本项目系统设备质量保证期(含日常维护服务)为二十四(24)个月,自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并签发预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投标人须是集成商,其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2、投标人2008年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运营的以往业绩。投标人以往业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的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供货与集成业绩。
3、投标人所投扇门机构、硬币模块、纸币模块2008年以来均具有1项已投入运营的以往业绩。以往业绩指该核心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项合同中不少于10个车站的设备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由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于2014年2月15日后有效期满的方能符合要求)。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方须满足本公告第6条中第1-7点的要求,联合体参与方须满足本公告第6条中第6-8点的要求。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9月2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8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同一投标人若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须分标段分别提交。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1号线自动售检票。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影印件。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投标人不能出示以上资料交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