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散发和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织密筑牢疫情防控网,科学规范做好区域内高速公路入口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防疫防控工作部署,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全区高速公路境内入口设置检疫监测点,拟聘用防疫排查处置人员现场开展重点地区来(返)人员排查,并设置核酸采样点按规定对有关人员实施“落地检”。由长沙市岳麓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安保工作采购,落实防疫安保工作采购项目。
二、相关标准: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安全服务 | 岳麓区新冠防疫检测点安保服务(高速路口卡点)项目 | 计划派遣安保人员160名,在岳麓区各高速路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安保服务 | 9000000 | 1 | 项 | 9000000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155个日历日,具体服务期限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最低人员配备:长潭西高速栗山塘出口14人、长潭西高速学士出口34人、绕城高速坪塘出口14人、长潭西白泉出口14人、许广高速莲花出口14人、长韶娄高速金凤出口14人、长韶娄高速岳麓出口14人、长常北线高速黄金园出口13人、长张高速友仁出口16人、许广高速白箬铺出口13人。合计160人。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24小时服务,每8小时一班。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主要服务内容
严格落实卡口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需要,耐心细致做好出入车辆检查、人员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重点区域来长车辆人员劝返及车辆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决定为防疫增派劳务安保。
2.2人员着装
1.工作时间应着统一样式的服装,着装应干净整洁。
2.安保人员应服装统一,根据高速路口要求配备服装。
2.3言谈举止
1.值勤时应讲普通话。
2.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规范,接触服务对象时,说话要和气,使用“您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语言。要注意称谓的使用。在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
3.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
4.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5.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2.4岗位纪律
1.严格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秩序
维护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纠纷。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刁难服务对象,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打、骂服务对象。
3.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在岗位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干扰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5.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
不报。
6.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2.5执勤形象规范
1.列队上、下班,队形整齐规范。
2.实行见面问好,首问责任制,开展微笑服务。
3.遇见领导或贵宾时要敬礼。
4.执行“二人成行,三人成列”的行走规范。
5.文明执勤,讲话时应“请”字开头,“谢”字结尾,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3、其他要求
3.1 年龄:年龄18—45周岁。
3.2 待遇:中标人必须与安保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为安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
3.3 食宿:采购人为安保人员提供住宿,提供早、中、晚餐。
3.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另支付安保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费用定价应当合理且不高于市场行情价。
3.5 安保员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管理。
3.6 安保人员需通过采购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安保工作;
②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安保业务知识和技能;
③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④有保安证,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⑤通过岗前培训;
⑥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7安保人员与采购人无劳动关系。安保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符合上岗条件的安保人员。
3.8中标人对安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等负责,如发生工伤或人身损害等情况的,由中标人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因此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关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交通运输局(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待服务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及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
2、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达到服务质量,按合同支付费用,如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的费用中扣减相关违约金。由于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不到位、未达到满意度,约谈之后仍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后果和经济责任。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1:
《安保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为招标用的规范版本,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安保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中标人必须接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安保公司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日常管理、安保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对安保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安保公司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安保公司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四条 由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对聘用的安保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评的形式采取月绩效考核,月绩效考核采取月末综合考核方式,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采购人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安保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安保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附表)
第四章 实施的监控
第七条 安保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采购人的帮助和支持,采购人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安保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八条 每月末,交通运输局对安保公司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每月5日前,对安保公司上月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实施。
第九条 每月7日前,将安保公司的绩效考核情况汇总后提交局领导审定批准执行。
第十条 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安保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月拿出安保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月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80分以下,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6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安保费用×10%×每月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一条 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交通运输局结合安保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准确、有效地对安保公司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交通运输局应结合安保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三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局领导研究决定。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备注 |
综治工作及安全生产 | 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次; 2.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次; 3.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采购人领导研究决定。 | |
制度管理 | 1.接私活,违反每次扣1-2分/次; 2.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1分/次,人员缺席扣0.5分/次; 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2分/次; 4.未查验私放车辆,未造成疫情影响的扣1分/次;如造成疫情影响的,视情况由采购人领导研究决定; 5.未按要求购买“五险”每人1分/次; | |
优质服务规范管理 | 1.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1分/次,造成损失的由安保公司负责; 2.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被投诉,经查实的扣1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局领导研究决定; 3.在岗期间,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0.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由采购人领导研究决定。 | |
劳动纪律 | 1.溜岗、违岗、扎堆、闲聊,违者扣0.1分/次; 2.工作时间会客等行为,违者扣0.1分/次,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3.上班佩戴工号牌,违者扣0.1分 /次; 4.着装标准、持器械上岗、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违者扣0.1分/次; 5.劝导他人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违者扣0.1分/次; 6.制定并做好公司内部考核,及时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扣0.1/次。 | 5-10次 扣1分 ;11-20次 扣2.5分; 21-30次 扣5分; 30次以上 扣10分; |
日常服务 | 1.实行24小时管理。车辆人员必须经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2.负责站点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 3.负责治安维稳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发生异常及时报告,配合采购人、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 日常安全保卫措施到位,符合考核要求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出现差错视情况扣分,发生责任事故扣5分。发生重、特大事故,当月考核扣20分,并按程序追查相关责任。 |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