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河小学及幼儿园建安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2014]802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浏阳河小学及幼儿园建安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建设内容为一栋地上5层(小学含幼儿园)综合楼、门卫及室外运动场等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8868.02㎡(其中地下1层2305.72㎡),建设工程造价约540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300日历天。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4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6.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或证明。
9.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本人身份证、《法人承诺书》、社保证明等原件、投标文件和审查资料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审查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10.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年7月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5年7月11日17:00时(含)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浏阳河小学及幼儿园工程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