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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4-12-23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55万

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发改投资[2004]3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第二次)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建设规模: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第二次),全长约1370,桩号k0+000-k1+367.17

管径1。估算总投资约255万元。

4、招标范围: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第二次),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工期要求:45日历日。

8、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级以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的要求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中级及以上职称

8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9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10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2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5、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具有《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第二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第二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12 23 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 12  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1 14 900时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

入库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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