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高铁新城片区上湾中学建设项目设计(含可研)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高铁新城片区上湾中学建设项目设计(含可研)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6】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含可研)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市高铁新城片区上湾中学建设项目设计(含可研)
建设地点: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长东片区)
建设规模:长沙市高铁新城片区上湾中学位于高铁新城片区高塘坪路与银湖中路西北角,用地面积约4.69公顷,办学规模为36个班。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控制高度<24米。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估算约2.20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等其他费用)。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7、招标范围:长沙市高铁新城片区上湾中学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含深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获取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8、设计工期要求:
8.1、设计周期:90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按完成方案设计;
(2)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批后35日历天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40日历天内完成;及配合施工图审查。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5)节能咨询、绿色建设设计(标识)及咨询等工作随设计和审批进度及时完成。
8.2、各阶段可研、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6.2、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6.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建筑行业);或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6.2.2、投标人同时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括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入围业绩。
6.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结构、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须具有一个及以上入围业绩。
本项目入围业绩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工程投资在0.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和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投标人不能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原件的,可用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公章代替】。
8、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8.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8.3、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 中的第6.1、6.3、7条。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含建筑行业);或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入围业绩。
8.4、联合体参与方要求:
8.4.1、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括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8.4.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8.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zbbmh/zbbmh/index.shtml)、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陸万元整(¥6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7年5月3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市高铁新城片区上湾中学建设设计(含可研)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