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市光达排渍泵站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3]7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光达排渍泵站建设工程工程设计项目
2.2 项目概况:光达泵站位于长沙市黄兴镇,浏阳河东岸,距浏阳河与湘江交汇处的河口30km,本次光达泵站治涝范围为大塘路、高塘坪路、中轴大道及滨河路包围的范围,汇水面积约426.2公顷。治涝标准为长沙市中心城区标准,为中型泵站。暂估工程投资额为1.3亿,本次工程设计招标金额约250万元,设计流量35.0m3/s。
2.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 设计工期:中标后接甲方指令且规划条件明确后4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分段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配合)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设备采购、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提交合格的且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其中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总体布置,泵房工程,进出水建筑物,水工机械及辅助设备,电气及自动化系统,闸门、拦污栅及启闭设备,安全监测系统,站内道路,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服务配套设施等。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近3年(2012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0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或1个以上中型(设计流量15到50立方米每秒)及以上雨水或污水泵站设计项目(以设计合同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泵站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或省级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 14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4月 21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8.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8.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光达泵站工程设计,因填写错误、未填写、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设计费及设计补偿
9.1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取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投标报价采用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提供的格式进行工程设计费用报价。
本项目优惠率设下限值,优惠率下限值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长沙市财政预结算(投资)评审中心对本项目所出具的设计费优惠率下限值,否则,按废标处理。
9.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 28 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