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桩基工程
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证编号:2015331)建设。招标人为湖南金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金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桩基工程
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9号
3、建设规模: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桩基工程分为预应力管桩和旋挖灌注桩两种,其中单桩最大承受设计荷载10500KN。工程造价约18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0、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入围工程业绩。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共5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5、本项目入围工程业绩指:近三年内(以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600万元的桩基工程施工业绩。
注: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入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工程信息,如不能体现,则还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从2016年10月13日9:00起至2016年10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四、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2、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3.1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14:00(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3.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基本资格审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招标人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时将被拒绝。
5、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在有效使用期内)包括: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6)企业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7)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0)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3)拟任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1、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的,应在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2、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帐户名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 号:66010154800002297
3、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桩基工程”)。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金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9号
联 系 人:陈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周康
电 话:0731-84317978
传 真:0731-84310782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