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处理服务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一 | 基础的数据处理 | 226164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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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倾斜摄影 | 27.24 | 平方 公里 | 20000.00 | 544800.00 | 本次数据更新在2016年和2021年两次倾斜摄影生产的范围内,更新倾斜摄影27.24平方公里。 |
2 | 户室属性信息挂接 | 65000 | 户 | 1.00 | 65000.00 | 为生产的65000户模型整理、挂接不动产信息。 |
3 | 1:500线划图立体采编 | 27.24 | 平方 公里 | 33532.00 | 913411.68 | 利用更新的27.24平方公里倾斜模型,通过立体采编的方式同步生产1:500DLG数据。 |
4 | 1:500数据库转换、建库 | 27.24 | 平方 公里 | 2800.00 | 76272.00 | 将湖南省标准数据库经处理、拓扑重建并转换为长沙市标准。 |
5 | 实体数据生产 | 50.18 | 人月 | 12000.00 | 602160.00 | 利用2021年生产的162.18平方公里和本次更新的27.24平方公里DLG数据,按电子地图要求进行实体化提取,兴趣点分类、提取,属性字段维护,图面整饰分层等处理。按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有关要求,增加18.57平方公里新型基础地理实体化数据生产。 |
6 | 矢量电子地图数据 | 3 | 人月 | 12000.00 | 36000.00 | 编制2版矢量电子地图(基础版、公众版)配图配色,注记修饰、分层分级,切片及服务制作、发布。 |
7 | 影像电子地图数据 | 2 | 人月 | 12000.00 | 24000.00 | 编制2版电子地图(基础版、公众版),并进行切片、发布。 |
二 | 地名地址与高精细地图 | 7220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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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县域标准地址数据建库。将拥有的长沙县标准地址资源数据融合到长沙县政务地址数据中,进行融合建库,最终给甲方提交长沙县标准地址数据库。 | 26 | 人月 | 12000.00 | 312000.00 | 长沙县主城区156平方公里标准地址楼栋级坐标匹配 镇街主要区域(开慧镇、金井镇、黄兴镇、江背镇、黄花镇、春华镇、路口镇、果园镇、高桥镇、福临镇、青山铺镇、安沙镇、北山镇13个镇,每个镇按3平方公里计算)39平方公里范围 |
2 | 语义别名地址扩展数据服务 | 3 | 人月 | 12000.00 | 36000.00 | 提升地址匹配准确率,提供三年数据服务期。 |
3 | 高精细地图POI地图,要素图层数据生产。全县域兴趣点POI数据图层(互联网数据融合) | 1756 | 平方 公里 | 95.00 | 166820.00 | 融合互联网手段获取的其他POI数据,发布服务,提供三年数据服务期。 |
4 | 高精细地图,主要小区建筑物楼栋号属性展示图层生产 | 1756 | 平方 公里 | 18.00 | 31608.00 | 提供楼栋编号数据,丰富地图要素集,发布服务,提供三年数据服务期。 |
5 | 高精细地图,全县域兴趣面AOI数据图层服务 | 1756 | 平方 公里 | 100.00 | 175600.00 | 提供第三方企业AOI数据服务,丰富地图要素集,提供三年数据服务期。 |
三 | 数据的加工、转换处理 | 10305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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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维模型轻量化 | 252.36 | 平方 公里 | 960.00 | 242265.60 | 对252.36平方公里全部三维倾斜模型数据进行轻量化处理。 |
2 | 倾斜模型数据精修 | 18.57 | 平方 公里 | 18000.00 | 334260.00 | 对松雅湖片区约18.57平方公里范围进行地形精修。(京港澳高速-凉塘路-万明路-捞刀河路) |
3 | 法人数据空间化处理 | 50000 | 条 | 2.00 | 100000.00 | 对长沙县数据融合平台现有的法人数据,进行空间化处理。根据目前调研情况,法人数据至少完成5万条。 |
4 | 人口数据空间化处理 | 5 | 人月 | 10000.00 | 50000.00 | 以社区为单位,对人口数据进行空间化处理。长沙县常住人口约137万。 |
5 | 数据空间化处理 | 4.5 | 项 | 12000.00 | 54000.00 | 数据融合平台把13个部门数据按时空信息云平台规范后,时空信息云平台进行空间化处理。 |
6 | 地图视频和视频融合 | 20 | 路 | 12500.00 | 250000.00 | 提供三维底图与视频融合的基本开发框架和20路的视频融合。 |
四 | 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管控“一张图” | 19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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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管控“一张图”成果建设 | 16 | 人月 | 12000.00 | 192000.00 | 整合基础数据和模型数据,同时梳理长沙县规划编制成果以及城市设计成果,将图形数据处理并转化为平台可以识别的GIS数据以及SHP数据,并录入相关管控属性后对成果进行三维化处理,形成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管控“一张图” |
合计(元) | 420619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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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型搭建费
序号 | 名称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BIM建模 |
| 261000.00 | |||
1.1 | 水利设施三维 | 生产白石洞水库、金井水库、同仁桥水库、红旗水库、乌川水库5个水库,水渡河水闸、赤石河水闸、刘家坪水闸、太阳滩水闸4个水闸的精细化BIM三维模型。 | 9 | 座 | 29000.00 | 261000.00 |
2 | 3D/2.5场景建模 |
| 1615139.46 | |||
2.1 | 倾斜模型单体化 | 对2016年、2021年及本期更新的倾斜模型(约252.36平方公里)进行单体化,其中松雅湖片区约18.57平方公里范围采用重建单体化,其余区域采用动态单体化。 | 18.57 | 平方公里 | 24000.00 | 445680.00 |
2.2 | 三维户室模型建模 | 生产分户三维模型数据65000户,并挂接不动产信息。范围为:星沙大道—特立路—东七路—开元路合围区域。 | 65000 | 户 | 8.10 | 526500.00 |
2.3 | 地铁站建模 | 建设长沙县范围内地铁3号线、5号8线座地铁站的三维模型。 | 8 | 座 | 20000.00 | 160000.00 |
2.4 | 地下车库建模 | 在生产三维户室模型的范围内(即星沙大道—特立路—东七路—开元路合围区域)生产3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模型。 | 350000 | 平方米 | 0.80 | 280000.00 |
2.5 | 封刀玲交通枢纽地下车库和商业区建模 | 建设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工程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商业模型。 | 75170.17 | 平方米 | 2.70 | 202959.4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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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6139.46 |
3-软件开发费
序号 | 名称 | 需求简述 | 合价(元) |
一 | 功能点估算费用 | ||
1 | 长沙县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 | 时空数据中台、时空服务中台、时空数据展示系统、国产商用密码对接、系统对接; | 4483063.26 |
2 | 长沙县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管控平台应用 | 管控一张图、会议管理、项目评审、方案审查、方案推演、基础框架、维护管理 | 608200.00 |
小计 | 5091263.26 | ||
总计(元) | 5091263.26 |
4-标准规范编制费
序号 | 名称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技术标准规范 | 为保证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实施顺利进行、交付后持续运行,编制技术标准规范 | 1 | 20600.00 | 20600.00 |
2 | 业务标准规范 | 为保证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实施顺利进行、交付后持续运行,编制业务标准规范 | 1 | 20600.00 | 20600.00 |
3 | 数据标准规范 | 为保证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实施顺利进行、交付后持续运行,编制数据标准规范 | 1 | 20600.00 | 20600.00 |
4 | 管理标准规范 | 为保证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实施顺利进行、交付后持续运行,编制管理标准规范 | 1 | 20600.00 | 20600.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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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400.00 |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20%,采购人初验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项目任务全部完成并经终验合格和投资评审结算后,付至投资评审结算金额的90%;余款10%在三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和湖南省的最新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和《长沙县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长县政办发[2021]2)号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数据成果应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质检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2、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履行保密任务。乙方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7.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3、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1、安全测评要求
本项目需要配合做好等保三级的安全测评。
(1)非自主开发的其他软件,须提供正版软件。
(2)项目完成后,须向采购人交付源代码。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拟配置的项目清单人员必须与实际配置的项目服务人员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更换。
2、运营维护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质保服务期为1年,运维服务2年。整体免费质保3年。
(2)供应商需要提供服务期内详细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保障措施。运维服务方案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系统质量保证:服务期内,保障系统能满足项目中系统的性能要求;
2)每月应对系统和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写出巡检报告;应对设备进行安检、除尘保洁、线路等维护,对系统进行优化等。
3)服务期内,设立7×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受理系统故障申告、技术咨询。在收到系统故障申告后,必须按要求及时解决。
3、应急处理方案要求
(1)提供系统核心部分及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处理方案;保证对故障设备的及时维修和更换。
(2)针对备品备件要求,提供的设备应以5年使用期设计,如果设备停产,需要提供相同性能或者性能更优的替代品。
(3)保证不同时期提供的同类产品兼容。
4、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先行提供真实、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事后税务机关检查中发现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无条件予以更换。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26号四楼 |
法定代理人: | 周创 | 法定代理人: | 杨震澎 |
委托代理人: | 易维 | 委托代理人: | 张哲 |
电话: | 0731-84012355 | 电话: | 0731-88660586 |
传真: | 0731-84011933 | 传真: | 0731-88660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