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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等8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监理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09
项目名称:
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等8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监理
开标时间:
2022-09-21
项目预算:
87.76亿
招标人: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概况
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等8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9-21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208310062
  项目名称: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等8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877590元
       最高限价:87759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暂定17个月(其中施工工期5个月)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工程监理服务 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等8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监理 详见采购需求 1 877590 87759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2年06月-2022年08月” 。
 (3)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农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9-21 14:3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9-21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长沙县望仙路与东五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9-21 14:30
       2、开启地点: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长沙县望仙路与东五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2022-09-09起至2022-09-15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31-84067602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甜、李泽东、熊晓琦
电 话:0731-85500316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

2022 年9 月9 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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