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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2-12
项目名称:
东湖中学建设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74亿

东湖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东湖中学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197号、198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东湖中学建设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

1.3建设规模及概况:东湖中学(南校区)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合平路与红园路交会处。净用地面积约为54397平方米(以国土局实测有效面积为准),总用地面积约为58465平方米,按规划条件书容积率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约为4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20%,绿化率≥ 25%,建筑控制高度﹤24米,容积率≤0.8。办学规模为初级中学60个班,设计建筑物需满足教学、行政办公、教师学生用餐、体育综合、教学辅助用房及传达保安等功能(详见第四章)。单体建筑面积可超过20000平米。本标段暂定工程费1.74亿元。

东湖中学(北校区)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合平路与红园路交会处西北角。净用地面积约为64294平方米(以国土局实测有效面积为准),总用地面积约为72843平方米,按规划条件书容积率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约为5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51400平方米,建筑密度≤ 20/5/0  %,绿化率≥35%,建筑控制高度﹤24米,容积率≤0.8,办学规模为60个班,设计建筑物需满足教学、行政办公、教师学生用餐、体育综合、教学辅助用房及传达保安等功能(详见第四章)。单体建筑面积可超过20000平米。本标段暂定工程费2.09亿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设计周期:90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按完成方案设计;

(2)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批后 35 日历天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5)节能咨询、绿色建设设计(标识)及咨询等工作随设计和审批进度及时完成。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东湖中学(南校区)建设项目设计,二标段:东湖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设计。

1.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可研文本编制、节能咨询、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具体包括单体建筑的建筑、结构、支护、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空调、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集成)等各个专业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消防、人防及其附属工程。同时,提供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筑专业,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3第一标段: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入围设计业绩(提供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第二标段: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入围设计业绩(提供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2.4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5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6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联合体参与方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筑专业,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只能选择第二标段为中标标段。

三、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组成)、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组成)、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3、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 12  12 日起至2016年    12 16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设计费

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优惠率形式报价。

九、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 12     1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9.2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答疑文件将会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二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 26日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1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会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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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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